攀枝花垂丝海棠供应捡钱会倒霉,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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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9/18
攀枝花垂丝海棠供应捡钱会倒霉,你怎么看?捡钱的确会倒霉的,这种倒霉就是会让你丢钱,丢更多的钱!我有过三次经历!有一次在小区看到一张20的,有点动心,可我压住没捡。接着几天又在厂里看到20的,我没捡,可我说出来了,就让边上同事捡了。他说钱都不要!事后我后悔了,我后悔不该说出来,说出来就给了别人助缘,也不好!谁有缘谁去捡。最后一次就是在车间里,还是20的,我看到了,这次我没说,就当没看见一样!过了一会儿,经理过来了,叫我过去,原来钱被他捡了,也不问钱是不是我的,笑着直接给了我,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就接受了。从理论上来说,这钱算是他给的,不算我捡的!这感觉都是明明之中在试探我一样。之后我也就再没有看到过钱了,因为看到我也不会去捡!有一次我装的120块钱就快掉了,被边上人提醒了,很感激。我没捡别人的钱,所以我的钱也不容易掉!这就是因果规律!从前,有人问菩萨:捡钱有什么果报呢?他说:捡别人的东西,自己就会得丢东西的果报!于是他就把自己的金钗叫人丢在人最多的十字路口,到晚上去看,原封不动。菩萨说道:我从来没捡别人的东西,所以我不会得丢失东西的果报!从小贪开始,贪心少一点,就自在开心一点!愿你开心!在店门口捡到三万块钱,失主买了价值三百多的香烟作为感谢,该不该要?(谢谢邀请)这要看失主情况而定。如果失主家境不是很好,失主失而复得这三万元钱,肯定感激的不得了,想给你表示感谢,我想还是不要为好,做好事本来就是不求回报的。如果失主家境好,而且非常客气主动给你,那你就拿着呗,他给你的不是物质而是一种精神,是对社会正能量的赞赏,他能给你奖励说明他也是一个会感恩的人。这样大家都开心。太原市李先生捡到价值3万元皮包,因失主态度冷淡,索要2000元好处费,你怎么看?4月9日,太原市民李先生在晋源区体育公园锻炼时,捡到了一个女式皮包。包里有现金、银行卡、手机等物品,加上包本身价值达3万元。李先生想方设法终于与失主取得了联系。但因对方不言一声谢,态度冷淡,李先生一气之下向其索要2000元“好处费”。而对方执意不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通过律师调解,李先生获得了300元拾金不昧的“好处费”。(来源于山西晚报)通过对新闻的了解我们知道,李先生还是好心的,毕竟现金、银行卡、手机这些东西都是很重要的,也有很多我们的信息,如果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真的是有很多麻烦的。李先生在捡到东西时,没有据为己有,而是询问其他市民,积极找寻失主,甚至在失主寻来的时候,为了等失主,还跟单位请了假,可以说是好人做了好事了。现实生活中,丢东西可以说是常事了,能找回来真的是万幸了。失主其实应该好好感谢李先生,道谢肯定是应该的,如果可以的话,适当施谢也是可以的。毕竟法律都有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何况李先生因为归还包导致上班请假误工,是可以适当提出报酬。当然,站在失主的角度可能会觉得,李先生的行为属于敲诈,毕竟丢失的东西本来就是自己的,拾金不昧本是好事,若因私心索要好处费,岂不是改变了拾金不昧的本质?但是失主的态度冷淡确实是失主的问题了。毕竟因为别人的善举,自己省去了很多麻烦,所以诚心感谢还是应该的。当然,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但不能狮子大开口,要有理有据。就像事例中,李先生索要2000元“好处费”便是不合理的,必须把握好这个度,否则就从合法变成违法,好事变坏事了。个人认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失物者来说,主动给拾物者支付一定的报酬是挺好的,一方面可以避免纷争,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鼓励、赞赏作用,表达感恩之心,两者双赢,何乐而不为呢?的哥捡到3万包归还时要求打表,结果遭到失主投诉,你有什么看法?拾金不昧是美德,值得赞赏!失物招领,也是值得称赞!如果失主要求捡到东西的无偿送还给你,那就过分了!你要知道,送还给你给他带来的营业时间损失和油耗,也都是为您服务!这部分补偿是必须的。换个思维方式,如果您不给打表费,他不给你送回,他给你就近放某一公安机关,那么您需要去拿吗?这过去的路费你自己不用出吗?也许您会说,我不打的,我做公交只要1元钱,那么请你想想,您拿到钱该是什么时候?这段时间的心里煎熬,用出租车车费来交换,值吗?我个人看法,不仅要给车费,如果您有感恩之心,或许你还得给他送面锦旗!那就更好了^0^~本人刚拿到驾照,想买个3万块钱的二手车,请各位给下意见?楼主三万的预算去买二手车,除了车子的质量和以后的养车费用,其他的应该不会有太多要求,比如说是要求自动挡还是手动挡,再比如说品牌必须是BBA等等,在这个价位里面去挑选二手车,楼主可以去各大二手车网站或者app查询一下大概有什么车,如图: 当然楼主也可以去二手车市场逛一逛,去看一下,了解一些情况。再买二手车之前,楼主需要有一个思想准备,那就是不能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三万以内我给楼主考虑三辆车,大众桑塔纳,捷达 以及铃木的雨燕。这三款车的价格是可以达到楼主的价格定位这其中捷达和雨燕可以买到年份比较近的车型,至于具体价格需要看楼主通过什么平台,是车商还是个人等等桑塔纳车型具体不需要多说,这个车中国人最熟悉不过了,大众这个品牌最初就是凭借桑塔纳在中国打下了半壁江山,甚至整个大众现在品牌的效应都离不开桑塔纳的影响,不管是驾校还是出租车,桑塔纳都是最多的。这就是因为桑塔纳结实,保养和零部件便宜,当然整车也设计的比较简单没有豪华感,但是越是这样,小毛病就越少。值得入手。捷达这款车呢,著名评车人:李老鼠,给出了相当高的评价,楼主如果感兴趣可以去搜索一下,李老鼠毕竟对二手汽车是很专业的老师了。铃木雨燕这款车,体型小巧,颜值也比较符合现在的年轻人,当然他的质量也是不错的,保养维修也很便宜。总的来说呢,三万以内的价格,是可以选择很多车型的,可以买到老款的BBA,也可以买到近几年的国产车,但是,出于新手和买车的价格,选择起来尽量选择质量可靠,省油,保养维修便宜的车型。亲戚捡了一个手机(华为P30)给了他儿子用,用得理直气壮,还说为什么要还给别人?这种情况你们遇到过吗?也分享一下经历:周末带孩子去南京科技馆玩,有个60几岁的阿姨拿了个苹果手机问是不是我的,说是在附近捡的。我说不是,她说你看看能不能打给联系人,我看了一下有密码,就还给她了,她说一会要带小朋友走,让我在这等会行不?我也答应了。其实她也没走远,估计是不放心吧。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有个带小朋友的妈妈过来,一看就是找东西的。问她是不是找手机,她说是,就把手机给她看她解了锁。她很感谢,我告诉她是那个阿姨捡的,她也过去道了谢。没有贪念,有没物质,十分平淡,但感觉很好。南京其实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城市,老弱妇孺乘坐地铁公交,基本都是有人让座的,绝大部分的人还是比较文明、有爱心的如果有一天你捡到了一个里面有3万现金的钱包,你会还给失主吗?以前会选择送交警察,现在是看不见。有一女子骑一自行车,裤兜里的钱包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边喊边追还她,钱包交她手,我还没喘过来她冲我喊起来:钱包里的钱三千变五百少了两千五!怎么也说不明白,幸好她丈夫来了,情况一讲,这位老兄开口了:钱的事先放放,首先说你没事老盯着我媳妇的屁股看,这是几个意思?……我无语暗黑破坏神3万用材料捡起来怎么在物品栏里没有?因为在之前的版本中已将所有的材料(包括三种普通材料、5种悬赏材料、4种红门材料、死亡之息、遗忘之魂以及各色染料)移到背包下面的铁砧图标中,使用时可在魔盒中点击放入材料进行使用。用捡到的银行卡刷卡买东西犯法吗?网友:苏律师,我捡到一张银行卡(储蓄卡),卡背面有写密码,我取了3万元,是不是犯罪行为?苏义飞律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储蓄卡也是信用卡的一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你作为非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持卡人名义使用合法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而通过该信用卡获取财物,侵害了银行对信用卡的正常管理秩序,故其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请示》(浙检研[2007]2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如果你捡到3万元,你是会还给失主还是自己留着花?还,但得失主自己来领。人不为难我,我不为难人,算是我一个生活法则。现在哪人啊,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捡钱,捡手机还给失主,还要找麻烦的新闻上多得去。工作也有如此的。说说我遇到的:我在一设计公司,项目也是公司自己的另一组人做。按公司要求,设计图纸在完成前,为保证项目推进,可考虑发项目参考,而完成后项目只能找文员。但有的项目人,不管什么阶段什么图全直接找设计要,就像欠他一千万似的,慢半分就开骂,其实设计人直接给项目图纸,方便了项目,但违反了公司规定,运气不好还要被批评。哎!都不知道这世界怎么啦!好人难做啊!河南大学生捡了三亿的支票还给了失主,如果不还给失主的话,能把钱提现吗?支票的基本知识,请参考度娘。简单说下关于支票换成钱的事。第一,如果是转账支票,其实就是甲公司给乙公司打款的一个方式,需要甲乙双方公司盖财务章人名章,需要收款方银行盖章填表之类的。要求严格不说,钱也只能到收款方账户里,拿着支票的人也就“看看”而已。而且有个支票有效的期限。如果支票遗失,双方信得过的话就直接重来,大不了过了有效期限再重来,成本除了路费手机流量费电话费以外,貌似只有几毛钱的之前钱,哦,还有时间成本。举个形象的例子,好比你捡到了转账支票,就相当于在别人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的时候,你庞大的身躯挡住了信号。。第二,如果是现金支票,你捡到了想取钱,也需要提供用途证明,比如提现是为了发工资,你需要给银行提供工资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个税完税证明等,其他的用途也类似。并且取钱的时候需要同时满足支票,公司章,银行日常经办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到场等条件。随便就想取钱是完全没可能的。同理,公司依然可以等支票过期再开一张然后再去银行取钱,付出的依然只有时间成本和几毛钱之前钱。举个例子就是好比你在路上捡到了一张银行卡,然后……你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你对支票知识不了解,某天捡到一张大额支票,你很兴奋,趁人不备像捡到100块钱一样,叠起来揣兜里,然后去银行想换成钱,那么恭喜你,你捡到了一张废纸,还给人家人家都没法再用,只能划个叉写上作废。因为支票不能折叠。(老规矩是,这两年没干财务工作不太清楚有没有新规定)所以捡到支票这事,对公司来讲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丢支票的经办人来讲,可能是一顿骂,扣工资,或者丢工作。出门干活谁都不容易,想办法还给人家就得了,反正你自己留着只能叠纸飞机,擦屁股或者擦xx都不好使,太硬还不吸水。用了捡到的银行卡会有什么后果?可以直接丢掉,让其他人捡,也可以保存留作纪念用,放进自己皮夹。可以上交银行,也可以交给公安机关,还有可能会有奖赏或者丢卡人的感谢。也可以去取钱,前提破解了密码,当然如果丢卡人报案,可能会被查到,因为取款机处有摄像头(找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别存在侥幸心理)再说,取别人的钱是犯法的,既然犯法了,就会留下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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